106年
1061227營利事業利息支出應依其性質正確列報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如持有非屬固定資產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於該土地出售時,再轉作其收入之減項。 本局表示,近來發現轄內甲公司以不動產投資為業,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非屬固定資產土地之利息支出以當期費用列報,故遭本局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9款規定調整轉正及補稅在案。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列報利息支出時,應確實查明持有之土地係屬固定資產或不動產投資,分別轉作當期費用及遞延費用。營利事業未依前項規定列報,一經查獲,將遭受追繳稅款,請納稅人多加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徐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77 |
1061227營利事業呆帳損失應於實際發生年度認列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有(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或(二)債權逾期2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其中屬債務人倒閉、逃匿者,應取具郵政事業「無法送達」之存證函,並以存證函退回之當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屬債權逾期2年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包括依法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或起訴等程序之證明文件,並以存證函或催收證明之送達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 本局說明,最近查核轄內甲公司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列報呆帳損失1,000萬元,經查係甲公司98年以前銷貨予乙公司之貨款,甲公司經多次口頭催討,皆未獲清償,故於104年12月底時向乙公司寄發存證函催討該筆款項,嗣於105年1月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甲公司認為104年度該筆貨款已逾期二年且已向郵政機關交寄存證函,故於104年度列報該筆呆帳損失,惟依前揭規定,應於存證函送達年度(即105年)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之年度,本局乃剔除甲公司104年度列報之呆帳損失1,000萬元,核定應補徵稅額170萬元。 |
1061212營業人外銷貨物,後來發生銷貨退回之營業稅申報方式
1061211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者應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列舉扣除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支付之購屋借款利息,惟應先減除所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本局舉例說明,王君104年度利息所得15,000元,配偶謝君利息所得3,720元,則該申報戶可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18,720元,王君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23,339元,經本局剔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8,7200元,王君不服,申請復查。本局以依所得稅法規定,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當年度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18,720元,是原核定剔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8,720元,尚無不合,駁回其復查申請。 本局提醒,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如欲列報減除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除應符合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外,仍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始得依其淨額列報。 |
1060731獨資商號轉讓或變更負責人,變更當期前後任負責人都要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適用一般稅額計算營業稅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申報繳納期限為次期開始15日內,但營業人若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查核。其有應納營業稅款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獨資商號係適用一般稅額計算營業稅之營業人,負責人為張君,106年8月1日變更負責人為陳君,則原負責人張君應於轉讓之日起15日內,即106年8月15日前,就其經營期間7月1日至7月31日銷售額,申報106年7-8月期營業稅;至新負責人陳君應於9月15日前,就其實際經營期間8月1日至8月31日銷售額,申報106年7-8月期營業稅。亦即變更當期之前後負責人,應各自依法定申報期限申報及繳納營業稅,否則將依規定加徵滯(怠)報金或處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獨資商號若轉讓他人經營,雖然商號的統一編號未變更,但變更前後負責人已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除在申請變更的當期,應各自負擔營業稅申報及繳納義務,倘該獨資商號屬適用一般稅額計算營業稅之營業人,原負責人如將其餘存貨物及固定資產移轉與新負責人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法報繳營業稅,至於新負責人取得該項發票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依法扣抵銷項稅額,請營業人特別注意營業稅申報時點,以免受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張興東 電話:04-23051111轉8121 |
1060808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區分?
本局表示,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外僑,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繳納綜合所得稅。外僑因在華居留期間之久暫不同,分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下列2種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 不屬於以上所稱的個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36 |
1060804符合一定條件之境外電商業者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本局表示:配合境外電商課稅新制自本(10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含中、英文介面)已於同年5月1日起提供線上簡易稅籍登記,並於同年7月1日起正式開放線上報繳營業稅功能。 本局說明,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者,應自行或委託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為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及申報繳納營業稅。 本局提醒,境外電商業者銷售予我國境內自然人之電子勞務銷售額累積達登記門檻者,自106年5月1日起,請依規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申請稅籍登記及申報繳納營業稅。若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 胡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115 |
1060626所得稅結算申報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除補稅外並處罰鍰
本局表示,每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電腦交查後,均會發現民眾列報扶養申報資料年度前已死亡之親屬或已離婚之配偶,致發生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類此情形,除補稅外尚須依法處罰。 本局舉例說明,甲君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已於102年11月3日死亡尊親屬之免稅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罰鍰。甲君主張該年度係委託朋友代為申報,朋友不知情之下,申報長輩免稅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係屬無心之過,懇請撤銷罰鍰云云。案經本局以綜合所得稅係採自行申報制,申請人對申報內容應盡審查核對之責,縱其主張係委由朋友代為申報,惟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代理人因故意或過失致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本人自應與代理人負同一責任。是甲君虛報免稅額及扣除額之行為雖非故意,核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自應論罰,遂駁回其復查申請。 本局呼籲,民眾若發現申報時有前述情形,在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經人檢舉前,請儘速辦理更正申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61 |
1060626營利事業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可否提撥職工福利金
局表示,職工福利金之提撥,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規定,以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為限。營利事業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得提撥職工福利金。 舉例說明,甲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職工福利115萬元,經查係按每月營業收入總額提撥0.15%職工福利金,因公司尚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不符合提撥職工福利金規定,故全數剔除補稅,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 本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得提撥福利金。惟實際支付之福利費用,除員工醫藥費應核實認定外,在不超過每月營業收入總額0.15%及下腳變價40%之限度內,得予認定。 本局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納稅義務人如仍有不明瞭之處,請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40 |
1060427營所稅申報常見5大錯誤態樣
本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屆,為提醒營利事業如期誠實及正確完成申報納稅,避免申報錯誤遭補稅,茲臚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錯誤或疏漏態樣如下: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華股長 |